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
一、事項名稱: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
二、辦理依據(jù):【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二條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的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應當依照本法的規(guī)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規(guī)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三、行使層級:縣級
四、事項類型:行政確認
五、辦件類型:承諾件
六、服務對象:自然人
七、受理窗口:湖南省永州市江永縣瀟浦鎮(zhèn)千家峒路2號政務中心東一廳公安窗口
八、實施單位:江永縣公安局
九、受理條件:初次向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公民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nèi),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jiān)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港、澳、臺同胞遷入內(nèi)地定居的、華僑回國定居的以及外國人、無國籍人在中國境內(nèi)定居并被批準加入或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在辦理常住戶口登記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guī)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十、所需材料
序號 |
材料名稱 |
材料類型 |
份數(shù) |
來源渠道 |
材料形式 |
提交方式 |
1 |
戶口本 |
原件和復印件 |
1 |
申請人自備 |
紙質(zhì) |
現(xiàn)場提交 |
十一、表格及樣表下載:無
十二、辦理說明:申請材料齊全、真實
十三、承諾辦結(jié)時限:8個工作日
十四、法定時限:60個工作日
十五、是否收費:否,首次辦理身份證免收工本費
十六、收費依據(jù):根據(jù)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03]2322號)規(guī)定
十七、咨詢方式和監(jiān)督方式
咨詢電話:0746—5724327
監(jiān)督投訴電話:0746—5755405
十八、辦理流程:
(一)申領人本人持居民戶口簿到身份證受理窗口進行資質(zhì)審查。
(二)照相室照相。
(三)身份證窗口受理和登記指紋信息。
(四)申領人核對有關信息。
(五)在《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上簽名確認。
辦理過程:
辦理過程 |
辦理環(huán)節(jié) |
辦理人員 |
辦理時限 |
審批標準 |
辦理結(jié)果 |
受理 |
黃建蘭 |
1個工作日 |
材料齊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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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
何江蘭 |
1個工作日 |
符合規(gu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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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結(jié) |
何江蘭 |
6個工作日 |
符合規(gu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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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現(xiàn)場次數(shù):1次
辦理流程圖:
十九、辦理時間和辦理地址
辦理時間:法定工作日 9:00-12:00,13:30-17:00
辦理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江永縣瀟浦鎮(zhèn)千家峒路2號政務中心東一廳公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