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江永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的政策解讀
一、文件出臺的背景及意義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fā)〔2022〕2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湖南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的通知》(湘政辦發(fā)〔2022〕34號)以及《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永州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永政辦發(fā)〔2022〕2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事項清單。
二、文件起草依據(jù)和過程
8月10日,縣行政審批服務局下發(fā)了《關于做好江永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編制工作》的通知,各單位在《永州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中確認認領本單位的行政許可事項,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對各單位確認認領的行政許可事項進行匯總形成了《江永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
該文件由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起草,縣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查,縣市監(jiān)局進行公平性競爭審查,呈請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發(fā)布。
三、文件主要內(nèi)容
詳見文件附件《江永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
四、政策特點或創(chuàng)新舉措
省、市、縣三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層層向下覆蓋,市州清單事項不能超出省清單,縣清單事項不能超出市州清單。行政許可事項名稱、設定依據(jù)全省統(tǒng)一,下級清單不得變更,主管部門、實施機關原則上與上級清單一致。
江永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2022年10月15日